戴水晶首饰四大“罪状”
作者:admin 日期:2010-02-22
戴水晶首饰时,千万不要触犯的有:
1.戒指戴满手:大个的戒指应该单独佩戴。你可以多戴几个细小的戒指,但一定要将它们限制在无名指与中指或小拇指中的一个上。
2.在脚上搭配水晶:水晶脚链或者脚趾环对于奇异的或守旧的衣服纯属多余。
3.参加晚间流动还戴平日的普通首饰:尤其是入夜以后的晚间聚会或流动,不要戴平时的简朴首饰,用有设计感和醒目的珠宝取而代之。
4.水晶超载:假如你已经佩戴了一条十分醒目的水晶项链,那水晶耳坠就简朴些,反之亦然。假如你喜欢在手腕上戴层层叠叠的水晶手链和手镯,那么上面就只戴一件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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